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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董事會評鑑及接班計劃執行情形

本公司通過「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如下
  1. 1.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評鑑之執行週期:每年執行一次。
  2. 2.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評鑑之涵蓋期間:對董事會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績效進行評估。
  3. 3.評估之範圍:包括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4. 4.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儕評估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5.評估內容依評估範圍包括下列項目:
(1) 董事會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2)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至少包括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職責認知、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等。
(3)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內部控制等。
6.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公司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與執行情形:公司接班計劃目前進行中,本公司協理及副總經理,係為董事長/總經理之接班人,藉由業務經營的歷練,培養接班能力。

公司高階主管接班模式,主要係以各層級分層進行。部門主管均設置代理人,並培養代理人為各部門高階主管之接班人,接著各課級主管及各工作人員亦有代理人制度;藉由工作輪調訓練和職能培育,實施教育、訓練、自我學習、教導、工作歷練等方式進行,並搭配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評估與審核公司未來合適的接班人選,以利未來的發展與進行。公司除了留才外,同時亦對外召募優秀人才,利用內外的人才彙集,增加公司接班人選的廣度與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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