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A.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
B.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29日至114年6月28日,
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自111.06.29~114.6.28止)
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B.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29日至114年6月28日,
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自111.06.29~114.6.28止)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註) | 備註 (改選日期114.6.28) |
召集人 | 劉俊北 | 3 | - | 100% | 連任 |
委員 | 張聰本 | 2 | 1 | 66.67% | 新任 |
委員 | 林燕娟 | 3 | - | 100% | 連任 |
委員 | 楊正秋 | 1 | - | 100% | 新任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1)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 | 所有委員意見及公司對委員意見之處理 |
111.8.11 | 1.審查111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因110年度虧損,提撥金額為0元,故不予發放。 2.審查高階主管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分配,因110年度虧損,提撥金額為0元,故不予發放。 3.高階主管薪資專案報告。 | 所有薪酬委員會核准通過 |
112.1.17 | 1.審查111年度年終獎金,關於執行業務之董事及經理人發放情形。 2.總經理經營績效指標專案報告。 | 所有薪酬委員會核准通過 |
112.6.20 | 1.審查111年度董監事酬勞分配,提請 核議案。 2.審查高階主管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分配案。 | 所有薪酬委員會核准通過 |
113.1.31 | 1.審查112年度年終獎金,關於執行業務之董事及經理人發放情形。 | 所有薪酬委員會核准通過 |
最後更新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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